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近日上海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确定了今年本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的重点,对消费者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有重大影响、违法多发易发、社会各方重点关注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医疗服务、化妆品、房地产、投资理财类等产品(服务)广告,以及可能影响社会和谐、引发公众强烈反响和社会不安定情绪的低俗、媚俗、炫富等不良文化广告被列为今年广告监管整治的重点,互联网等新媒体并被列为重点关注的广告媒介。 上海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和市卫生局、市食品药监局等12个职能部门组成,成立三年多来,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广告监管与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本市主要媒体的广告监测违法率0.73%,这已是自2003年4.76%的违法率以来持续四年下降的又一个违法率新低。同时重大恶性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力遏制,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等以往违法情况较严重的广告也呈现逐步趋好态势,2007年这四类广告的平均监测违法率0.80%,较上年下降76.33%,其违法数量占违法广告总数的比重由上年的40%下降至9%。 上海广告市场秩序在总体逐步趋好的同时,广告业的发展也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据市工商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上海共有广告经营单位26480户,比上年增加11356户,增长75.09%; 广告从业人员82041人,比上年增加4241人,增长5.45%。2007年全市广告经营额298.95亿元,相当于全市GDP总值的2.5%,广告经营额较上年增长12.55%,上海广告业在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的同时依然保持与上海经济同步增长。 上海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还明确2008年广告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在巩固2007年广告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将本市主要媒体的广告监测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同时将本市报刊广告的版面违法率控制在1.5%以内,电视广告的时间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广播广告的时间违法率控制在3%以内。市工商局表示,今年工商部门仍将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规范,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或发布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违法广告的相关主体,将迅即发出警示告诫,限期整改。对警告未果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暂停其广告业务,情节严重的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近期市工商局还将公布八类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并作出点评提示。 (张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