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11号),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现将2008年6月期间我局在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1:2008年7月份予以公告的违法药品广告汇总表。
| 序号 | 药品名称 | 广告中标示的广告发布者名称 | 广告中标示的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广告批准文号 | 刊播媒介名称 | 发现地点 | 刊播次数 | 违法原因 | 处理部门 | 处理结果 | | 1 | 蛾苓丸 | 未标示 | 未标示 | 未标示 | 百姓健康参考 | 居民信箱 | / |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夸大产品功效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移送工商 | | 2 | 根痛平颗粒 | 未标示 | 未标示 | 未标示 | 宣传单 | 居民信箱 | / |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夸大产品功效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移送工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