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第2季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省内流通领域销售的服装、毛巾、燃气具商品进行了监测,共抽查了56家销售企业销售的服装、毛巾、燃气具商品201批次,经检验合格92批次,不合格109批次,合格率为45.8%。剔除纯标签不合格的10批次,质量合格102批次,质量合格率50.7%。各类商品合格率见下表: 商品名称 | 抽查批次 | 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纯标签 不合格批次 | 质量 合格率% | 服装、毛巾 | 151 | 63 | 41.7 | 10 | 48.3 | 热水器、燃气灶 | 50 | 29 | 58 | | | 合计 | 201 | 92 | 45.8 | 10 | 50.7 |
一、服装、毛巾 (一)抽查结果 抽查了广州、珠海、汕头、河源、江门、东莞、中山等7市35家销售企业销售的各类休闲服装、针织内衣、毛巾等商品共151批次,合格63批次,不合格88批次,合格率为41.7%。其中纯标识不合格10件,则内在质量合格73件,内在质量合格率为48.3%。各类商品合格率如下: 商品名称 | 抽查批次 | 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纯标签 不合格批次 | 质量 合格率% | 针织内衣 | 29 | 16 | 55.2 | 2 | 62.1 | 休闲服装 | 92 | 37 | 40.2 | 7 | 47.8 | 毛巾 | 30 | 10 | 33.3 | 1 | 36.7 | 合计 | 151 | 63 | 41.7 | 10 | 48.3 |
(二)质量分析 本次抽查,主要针对当前公众关心的安全性能、按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检测,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性能,二是纤维成分含量和产品使用说明。各项目合格率如下: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批次 | 不合格 批次 | 合格率% | 1 | 吸水性 | 30 | 16 | 46.7 | 2 | PH值 | 151 | 35 | 76.8 | 3 | 标识 | 151 | 33 | 78.1 | 4 | 色牢度 | 151 | 33 | 78.1 | 5 | 纤维成分含量 | 151 | 26 | 82.8 | 6 | 甲醛 | 151 | 4 | 97.4 | 7 |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 151 | 2 | 98.7 |
从上表可以看出,毛巾的吸水性合格率最低,只有46.7%;其次是PH值、标识和色牢度,合格率为70%多;安全项目中的甲醛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也有少量检出。 本次抽查的休闲服装、针织内衣和毛巾,质量不理想,某些商品安全指标存在问题。针织内衣是人们一年四季都穿用的服装,一般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基本安全性能不合格将影响消费者的健康;而毛巾较差的吸水性直接影响到的使用性能,并且在毛巾抽查中还有2批次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三)历年抽查情况 历年抽查情况见下表: | 年 度 | 商品名称 | 抽查批次 | 质量合格率% | | 2006 | 儿童服装 | 91 | 50.6 | | 2007 | 儿童针织服装 | 41 | 75.6 | | 针织服装 | 110 | 70.9 | | | 2008 | 针织内衣 | 29 | 62.1 | | 休闲服装 | 92 | 47.8 | |
从上表可看出三年来的服装抽查情况,因为抽查的服装品种不同,合格率也有差异:08年的合格率比07年低、比06年稍好一点。(四)不合格项目 1.安全性能不合格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一种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染料,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染料如果被皮肤吸收,会影响人体健康。本次监测发现有2个批次产品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合格,分别是汕头市大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金凤坛商场销售的标称是双鹤织业天利毛巾厂生产的“面巾”,河源市广晟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是上海永亮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AB纱提格毛巾”。 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刺激性且易溶于水的有机物。纺织品在树脂整理及固色过程中有可能涉及甲醛的使用。含有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穿着和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放出游离甲醛,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还会对眼睛产生刺激,对人体有害。在本次抽查中有4批次甲醛含量过高。 pH值不合格率较高,居安全性能不合格项目的首位。国家标准规定,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pH值要求在4.0~7.5。人体皮肤呈弱酸性,以防止病菌的侵入,纺织品中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破坏皮肤的平衡和抵抗能力,从而引起皮肤过敏或诱发感染,使皮肤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本次抽查商品不合格的pH值都是偏碱性。 染色牢度是纺织品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摩擦、水等)作用下的坚牢程度。本次抽查中有33个批次的产品色牢度出现问题。染色牢度差的服装会造成染料脱落褪色,不仅影响成衣外观,还可能使染料分子和重金属离子等通过皮肤接触影响人体健康。 2.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 本次纤维成分不合格有26批。产品原料成分的优劣,是决定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错标或乱标成分含量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和欺骗,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标识不合格 商品标识是生产者、经销者向消费者(使用者)传达识别商品,了解商品性能及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的工具,是生产者、经销者传递商品信息和说明有关问题的信息桥梁。标准所规定的9项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号型规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商品必须正确明示的,但生产者、经销者对这些要求存在认识模糊不清、理解不透,对标注要求一知半解,以致造成有意或无意漏标、偏标的错误。 二、家用燃气具 (一)抽查结果 抽查了佛山、汕尾、东莞、江门、阳江、潮州等6市21家销售企业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热水器商品共50批次,经检验,合格29批次,不合格21批次,合格率58%。各类商品合格率如下: | 序号 | 商品名称 | 抽查批次 | 合格数 | 合格率(%) | | 1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 30 | 14 | 46.7 | | 2 | 家用燃气灶具 | 20 | 15 | 75 | | 合 计 | 50 | 29 | 58 | |
(二)质量分析
近几年由于市场竞争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燃气具行业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尽管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一直保持稳定合格,但小型燃气具企业产品质量较差,从流通领域抽查情况看,大型连锁店和专卖店销售的商品质量可靠,一些小型商店销售的多是低档次的无牌或杂牌商品,商品质量难以保证。 本次抽查是依据国家标准,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26个强制性项目进行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有气密性、热水产率、防过热安全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接地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六个项目。家用燃气灶具共对24个大项进行了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有热流量、标志包装、烟气中CO含量、点火器、结构等五个项目。各检验项目合格率如下: 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批次 | 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1 | 气密性 | 30 | 27 | 90.0 | 2 | 热水产率 | 30 | 17 | 56.7 | 3 | 防过热安全装置 | 30 | 27 | 90.0 | 4 | 风压过大安全装置 | 30 | 29 | 96.7 | 5 | 接地措施 | 30 | 29 | 96.7 | 6 | 安全注意事项 | 30 | 29 | 96.7 | | 铭牌包装所示的气种、火焰稳定性、干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烟道堵塞、熄火保护装置、再点火安全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自动防冻安全装置(W式)、接地电阻、泄漏电阻、电气强度、喷啉试验后、结构要求等 | 30 | 30 | 100 |
2.家用燃气灶具 | 序号 | 名 称 | 分类 | 监测批次 | 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 1 | 适用燃气种类标识 | A | 20 | 17 | 85 | | 2 | 标志包装 | C | 20 | 13 | 65 | | 3 | 热流量 | C | 20 | 15 | 75 | | 4 | 烟气中CO含量 | A | 20 | 19 | 95 | | 5 | 点火器 | B | 20 | 19 | 95 | | 6 | 结构 | C | 20 | 16 | 80 | | | 气密性、火焰稳定性、基本燃烧状态、燃烧稳定性、操作时手触及部件表面温升、倾倒性能、玻璃面板冷热冲击、玻璃面板重力冲击、进气管、锅支架、熄火保护、烤箱门耐热冲击、饭锅温度控制器等 | | 20 | 20 | 100 |
(三)与06年比较 | 商品名称 | 年度 | 抽查批次 | 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 家用燃气具 | 2006年 | 60 | 35 | 58.3 | | 家用燃气具 | 2008年 | 50 | 29 | 58 |
从上表可看出,2006年度和2008年度抽查的合格率持平,质量沿无明显改观,监管任务还很艰巨。(四)主要不合格项目分析 1.热水器的气密性。燃气热水器使用的燃气易燃易爆,一旦泄漏其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国标对其泄漏量有严格的要求。本次抽查共有3批次商品出现泄漏的严重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意识不强和控制手段不完善,在生产过程和出厂检验时漏检所致。 2、热水器的热水产率。该项指标是衡量热水器热工性能的核心指标。产热水能力不足说明热水器不能达到所需温度的加热水能力,满足不了预期使用要求。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了热交换器上的换热片数量,造成排烟温度高,高温烟气的热量未被充分吸收,致使热水器的换热效率很低。本次抽查该项目有13批次不合格。 3、热水器的防过热保护装置。由于热水器是用于日常淋浴,为了保障洗浴舒适、安全和热水器的使用寿命,国家标准对出水温度要求非常严格,强制要求加装防过热保护装置,避免使用时由于水温过高造成人员烫伤事故。本次抽查不合格的商品都预留了防过热保护装置的安装位置,说明企业对标准规定是非常清楚的,但却未加装该装置。其原因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有3批次不合格。分别是: (1)东莞市常平春美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是容桂镇穗香万宾燃气用具厂生产的热水器; (2)东莞市常平春美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是中山市鹰牌小家电有限公司生产的热水器; (3)鹤山市沙坪镇民兴家电商行销售的标称是中山市永升电器燃具厂生产的热水器。 4、燃气灶的适用燃气种类标识和标志包装。产品标识是产品的信息载体,包装标识不仅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对用户正确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十分重要。本次抽查有3批次未标明使用燃气种类,个别产品包装箱内无说明书等附件、铭牌上未标识热流量、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等情况。 5、燃气灶的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家用燃气灶具燃烧排放出的一氧化碳气体对人体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当人体吸入过量时,会在不知不觉中丧失意识,导致中毒,国家标准对一氧化碳排放量有严格的限量值。有1批次不合格,是佛山市升平百货有限公司交电批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是佛山市顺德尚田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气灶。 6、 燃气灶的热流量精度。热流量是反映燃气灶具加热快慢的热功性能指标,也是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十分重要的一项性能要求,如果热流量偏差太大,使用时火量大小不易控制。有5批次不合格。 7、结构。本次结构问题主要包括嵌入式灶、进气管接头尺寸偏小和锅支架不能适应100㎜平底锅要求二项。(1)进气管接头尺寸偏小。燃气灶所用燃气是通过进气管与输出软管相连接,为了防止漏气,国标中明确了进气管的形状和尺寸。本次抽查有部分进气管接头太细,在使用过程中,连接软管很容易脱落,产生漏气现象。(2)锅支架不能适应100㎜平底锅要求。国家标准中规定家用燃气灶必须有一个火眼的锅支架能适应100mm的平底锅,以满足使用小火条件下的加热需要,由于企业缺乏深刻的质量意识及考虑成本取消了小炉架,致使该项目不合格。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对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促使广大生产和销售企业更加重视商品质量问题,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有关抽查情况,请登录广东红盾网查询。 网址:www.gdgs.gov.cn。 |